云政辦發〔2015〕75號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省知識產權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環境保護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外辦、省國資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法制辦、省國防科工局、省新聞辦、省法院、省檢察院、昆明海關、中科院昆明分院《貫徹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的實施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10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貫徹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的實施意見
省知識產權局 省發展改革委 省工業和信息化委 省教育廳
省科技廳 省公安廳 省司法廳 省財政廳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環境保護廳 省農業廳 省林業廳 省商務廳 省文化廳
省衛生計生委 省外辦 省國資委 省工商局 省質監局
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省法制辦 省國防科工局 省新聞辦
省法院 省檢察院 昆明海關 中科院昆明分院
《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意見》(云政發〔2009〕118號)、《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意見》(云政辦發〔2013〕132號)實施以來,全省各地、有關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知識產權戰略實施推進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總體實現了云政發〔2009〕118號文件確定的第一階段目標,對促進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的支撐作用。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知識產權局等單位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4〕64號)精神,深入落實《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全面提升全省知識產權綜合能力,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知識產權政策環境和制度環境,推動全省經濟提質增效,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項決策部署,緊緊圍繞我省參與國家“一帶一路”建設的目標定位,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按照激勵創造、有效運用、依法保護、科學管理的方針,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著力加強優勢特色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知識產權創造,實行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重點推進知識產權的運用和保護,積極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法治環境、市場環境和創新環境,有效支撐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為建設創新型云南提供重要保障。
(二)主要目標
1.總體目標
到2020年,全省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顯著增強,知識產權法治環境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和創新意識深入人心,知識產權對我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促進作用進一步顯現。
——知識產權創造能力明顯增強。知識產權擁有數量和質量進一步提高,核心專利、知名品牌、版權精品、優良植物新品種和地理標志顯著增加,優勢特色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重點產業的知識產權密集度顯著提高,產業知識產權布局趨于合理,萬眾創新氛圍初步形成。
——知識產權運用能力顯著提高。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和產業化項目數量明顯增加,知識產權交易和投融資額進一步增長,優勢特色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知識產權附加值顯著提高,市場主體運用知識產權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明顯提升。
——知識產權保護環境進一步改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更加健全,行政執法機制進一步完善,司法保護力度明顯加強,行政執法效能和市場監管水平顯著提高,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
——知識產權管理水平明顯提升。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效能顯著提高,重大科技和經濟項目知識產權評價制度趨于完善,重點院校和科研院所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普遍建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水平明顯提高。
——知識產權基礎能力明顯增強。知識產權教育和信息公共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戰略性新興產業專利預警機制基本建立,知識產權人才隊伍不斷擴大,民眾知識產權意識顯著提高。
2.具體目標
到2020年,全省年專利申請量達到2萬件以上,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1.9件以上。新增注冊商標5.5萬件、地理標志商標36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20個、中國馳名商標35件、云南省著名商標500件以上。年均作品登記400件以上。每年登記注冊30個以上植物新品種。
二、主要行動
(一)提升知識產權創造水平,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以戰略性新興產業為核心,以區域優勢特色產業為重點,以傳統產業為基礎,深化產業領域的知識產權創造,優化知識產權的產業布局,注重知識產權的質量和效益,重點支持產業關鍵技術發明專利的形成,改善產業專利技術結構,全面提升產業整體知識產權創造水平。
重點發展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面向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城市、產業集聚區、創業創新園區、行業重點企業和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實施專利導航試點工程,在關鍵技術領域形成一批專利組合,培育一批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集聚區和城市群,引領產業知識產權創造的方向。
加強協同創新和產學研結合,依托重點院校、科研院所和行業龍頭企業,建設一批產業技術創新平臺,組建一批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超前布局規劃產業專利技術的研發,形成一批產業核心技術專利儲備,支撐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優勢特色產業發展,促進我省產業轉型升級。加強農業和林業領域的專利、植物新品種、地理標志產品和品牌培育,深化種植和養殖技術創新,鼓勵農特產品的開發,形成一批核心專利技術。加大植物新品種培育扶持力度,鼓勵新品種選育和登記注冊。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建設,建立健全地理標志產品的技術標準體系、質量保證體系與檢測體系,積極扶持地方特色地理標志產品開發,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地理標志產品,促進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人文資源轉化為現實生產力。
深入開展“一企一標”工作,鼓勵企業創建品牌、創新發展,推進“一鄉一品”建設,推廣“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商標(地理標志)+農戶”的生產經營方式,加大農產品品牌的培育扶持力度,打造一批代表云南產業形象、在國內外市場有較高知名度和較強競爭力的商標品牌。
鼓勵文化藝術領域的創新創作,加強傳統文化品牌的開發和建設,培育一批文化藝術和傳統工藝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形成一批有影響力的民族傳統文化創新成果和知識產權,支持我省民族文化和旅游產業發展。加強著作權相關知識的宣傳,積極引導作品著作權的自愿登記。
實施自主著作權軟件開發應用工程,加大對軟件開發企業的扶持力度,加強信息、通訊、電力、農業、物流、金融和旅游等領域的計算機軟件開發,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重點企業推進支持產業發展的軟件開發,鼓勵軟件開發成果的著作權登記,實現軟件著作權登記數量的穩步增長,促進傳統產業升級和相關產業發展。鼓勵軟件開發成果的著作權登記,實現軟件著作權登記數量的快速增長。
(二)大力推進知識產權運用,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
加大對專利技術產業化的支持力度。充分發揮專利技術產業化、高新技術產業化等科技計劃的作用,重點扶持以知識產權為核心的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活動,優先認定以專利技術為核心的新產品,大力推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的產品產業化。開展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化示范工程建設,著力提高優勢特色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等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促進區域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
進一步改善知識產權運用政策環境。建立有利于知識產權轉化的利益分配機制,增加科技評價中知識產權指標權重,鼓勵以知識產權為核心的創新創業。積極探索產學研合作的知識產權利益分享新機制,引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識產權成果向企業轉移。認真落實知識產權開發利用的財政、稅收和金融等優惠政策,引導企業增加對知識產權轉化的投入,扶持具有較高價值和應用前景的知識產權創新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
加強對知識產權運用的金融支持、搭建知識產權融資對接平臺,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創新知識產權融資產品,完善知識產權信貸風險分擔機制及融資擔保體系,加快培育知識產權保險市場,促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資本市場上市融資,通過培育天使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和風險投資基金等增加知識產權融資渠道。
加強對企業知識產權運用能力的培育。深入開展知識產權強縣、企業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和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認定工作,幫助各產業領域重點企業制定和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培育企業在產品開發和生產經營中綜合運用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提升產品質量和經濟效益的能力,促進專利、版權、商標等知識產權的協同運用。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使用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大力推進知識產權信息分析利用工作,鼓勵社會專業機構對知識產權信息進行深加工,幫助企業綜合利用專利等知識產權信息,降低技術開發成本和生產經營風險。
加強對云南主要貿易目的地、對外投資目的地國家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跟蹤研究和有關信息收集發布工作,幫助企業在南亞、東南亞等國家布局知識產權,依靠知識產權拓展海外市場。積極鼓勵具有品牌、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和企業在境外建立銷售渠道和售后服務網絡,擴大產品出口。加強對商標國際注冊的指導和服務,探索建立企業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機制,引導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提高海外知識產權事務處理能力,支持我省企業“走出去”。
(三)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改善創新和市場環境
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加大對民生、優勢產業等重點領域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打擊力度,重點查處涉嫌群體侵權、重復侵權等擾亂市場秩序和社會影響惡劣的故意侵權行為。加強大型商業場所和展會的知識產權監督保護工作,推進侵犯知識產權行政處罰和司法案件信息公開,將惡意侵權行為納入社會信用評價體系,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機制、優化執法程序,加強行政執法、調解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提高知識產權行政執法的效率。
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強化知識產權司法體系建設,加強對侵犯知識產權民事和刑事案件的審判工作,加大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的偵辦力度和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工作力度,嚴厲打擊生產銷售知識產權侵權產品的違法犯罪活動。完善地方知識產權保護法規規章制度,健全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機制,建立知識產權司法鑒定制度,探索公證在知識產權中的事前、事中、事后糾紛解決機制,推動人民調解向知識產權糾紛領域延伸,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長效機制。
加大專利保護力度。加強省、州市、縣三級執法協作、信息共享和溝通,創新專利執法體制機制,增強專利行政執法效能。加強以旅游產品、醫藥、茶葉及高新技術產業為重點領域的專利行政執法,深入開展專利執法維權“護航”專項行動。全面推進專利執法制度建設、能力建設、機制建設,充實專利行政執法人員,提高執法隊伍素質和執法水平。充分發揮專利保護在推進我省知識產權戰略實施中的作用。
強化商標專用權保護。開展保護商標專用權專項行動,以保護馳名、著名、知名商標和地理標志商標專用權為重點,加強對高知名度商標的跨地區保護,有效推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加強工商部門與有關部門的協作,及時公開假冒偽劣和侵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暢通商標侵權投訴渠道,全面建立依法、高效的商標專用權保護長效機制,嚴厲打擊各類商標侵權行為,有效遏制商標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加強版權保護。進一步完善版權管理機制,提高版權的保護和使用水平,重點抓好版權侵權要案的查處工作。深入開展“劍網行動”,加強網絡環境下作品的保護工作,探索加強電子商務服務的知識產權監管,嚴厲打擊網絡侵權行為。推進軟件正版化,健全完善軟件正版化工作長效機制,穩步推進企業軟件正版化工作。加大版權保護的宣傳力度,促進作品登記、引進合同備案、版權信息公開等版權公共服務工作,力爭使我省版權貿易版權產業邁上新臺階。
加強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專項整治工作。建立質監、工商、公安聯合執法協調機制,適時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對違法使用專用標志的行為予以嚴厲打擊,確保專用標志的合法和規范使用,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
加強進出口環節的海關監管。針對進出口機電、食品、酒類、農產品、進口化妝品、邊貿進口小食品等敏感產品,重點查處假冒商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偽造或冒用廠名、廠址和地理標志等違法行為,對符合刑事移送條件的侵權案件及線索,堅決移送公安部門,有效推進“兩法銜接”,嚴厲打擊進出口環節侵犯知識產權行為。堅持集中、分類、無害化“綠色”銷毀侵權貨物,保護生態環境和生物多樣性。對國內外知識產權給予平等保護。引導和幫助權利人向海關總署備案其知識產權,力爭2020年我省在海關總署備案的知識產權達到50項。
(四)強化各領域知識產權管理,提升創新與保護效能
加強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效能建設。深入開展知識產權政策研究,完善地方性知識產權政策體系,強化知識產權政策導向作用,加強產業政策、區域發展政策等與知識產權政策的銜接,提高政策措施的針對性和操作性。加強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和產業主管部門間的溝通協作,推動實現知識產權管理的高效和規范,全面提高政府知識產權管理水平。
強化科技創新的知識產權管理。加強省級科技計劃知識產權管理,在財政資金支持科技計劃項目的立項及任務目標審核中突出知識產權導向,落實政府科技計劃項目管理部門、承擔單位和人員的知識產權管理職責。建立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知識產權目標評估和跟蹤制度,將知識產權管理納入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的全過程管理,優先支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以知識產權產出為目標的項目立項,引導企業、科研院所、高校加強知識產權的產出、保護和應用,提高核心競爭力。每年組織實施重大科技項目100個,突破關鍵核心技術100項,研究開發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大新產品100個,認定省級重點新產品100個,認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20個,組織實施技術創新項目100個。建立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評議制度。逐步加大知識產權質量和市場價值在有關專項計劃實施和創新平臺建設的論證、考核和評價中的權重,加強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和產業主管部門間的溝通協作,針對重大產業規劃、政府重大投資活動等開展知識產權評議,避免盲目引進、重復研發和侵權責任等的發生。建立知識產權評議評價體系,明確評議內容,規范評議程序,鼓勵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開展評議服務,引導企業自主開展知識產權評議工作,規避知識產權風險。
加強對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工作的指導,積極推動企業建立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制定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加強產品開發和生產經營各環節的知識產權管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核心競爭力。深入開展企業貫徹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工作,提高企業知識產權規范化管理水平。鼓勵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為中小微企業提供知識產權委托管理服務。
(五)加強人才隊伍和文化建設,促進知識產權事業發展
加大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力度,深化企業知識產權培訓工作,結合經濟社會和市場發展需要,培養大批企業急需的知識產權實務人才。加強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基地建設,建成國家知識產權人才培訓基地,鼓勵高等院校建設知識產權本科和研究生專業,培養一批知識產權專業人才。積極開展與發達國家的知識產權交流與合作,探索建立中外合作知識產權人才培養模式,培養一批掌握國際知識產權規則的高端人才。
實施云南省知識產權人才培育工程,遴選和認定一批云南省知識產權領軍人才、高層人才和專門人才,建立知識產權專家庫、智庫和面向社會的知識產權人才庫,充分發揮知識產權人才的作用。探索建立知識產權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機制,鼓勵更多有識之士投身我省知識產權事業。
加強知識產權宣傳普及和文化建設。探索知識產權宣傳普及新機制與新途徑,強化面向基層和中小企業的知識產權下基層活動,深入推進知識產權進校園活動,積極開展以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文學藝術創作人員、教師、大學生等為重點的知識產權培訓。將知識產權內容全面納入普法教育和全民科學素養提升工作,加強新聞媒體的知識產權輿論宣傳,全面提升公眾知識產權意識。
(六)加強配套服務體系建設,促進知識產權開發利用
加強知識產權基礎條件建設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圍繞我省重點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大專利信息專題數據庫的開發建設力度,深入開展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工作,積極開展專利信息分析和專利預警服務,促進知識產權的開發與利用。支持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發展國際業務,為外向型企業提供國際知識產權保護服務,支持我省自主知識產權及其產品國際化。
大力發展社會知識產權服務業。支持知識產權事務代理、價值評估、融資擔保、風險投資、信息服務和危機管理等中介機構的發展,重點培育一批專業化、規范化的中介服務機構,為全省知識產權工作提供服務保障。積極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依托技術和人才優勢,建立知識產權交易與綜合服務平臺,促進社會知識產權的創造與運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推進戰略實施
省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負責組織實施本行動計劃,省知識產權局發揮牽頭作用,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負其責,完善協調工作機制,推進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的深入開展。各級政府要將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促進知識產權各項工作的順利推進。
(二)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實施效果
聯席會議加強對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狀況的監測評估,對各項任務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省知識產權局會同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加強對各領域和各州市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的監督指導。建立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動態評估機制,組織有關專家和有關機構,對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績效進行適時評估,及時發現和解決知識產權戰略實施中出現的問題,保證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的順利推進。
(三)加強財政支持,提供經費保障
各地、有關部門要統籌現有渠道資金支持知識產權戰略工作的實施。引導支持我省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和基金向促進科技成果產權化、知識產權產業化方向傾斜。積極配合制定和完善我省知識產權資助和獎勵政策,按政策做好經費保障,支持全省知識產權事業發展,協同推進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
(四)完善法規規章,提供法制保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修訂情況,適時組織對《云南省專利促進與保護條例》《云南省出版管理條例》《云南省園藝植物新品種注冊保護條例》《云南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云南省專利行政執法規定》《云南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和《云南省名牌產品認定和管理辦法》等法規和規章進行修訂完善,研究制定相關的規范性文件,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長效機制,為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